首页
律师团队
资讯
位置
关于
联系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自由容器
关于东方
为您服务
在线咨询
建设工程
劳动人事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征地拆迁
刑事辩护
自由容器
公司法律事务
工程法律事务
刑事法律事务
行政法律事务
耐心打磨专业能力
民事侵权
法律事务
金融与资本市场
法律事务
房地产
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事务
律师团队
李新华
陈豪
侯小兵
张春卉
王欣
杨军
吕致礼
马雨辰
胥童祥
1 / 12
2 / 12
3 / 12
4 / 12
5 / 12
6 / 12
7 / 12
8 / 12
9 / 12
10/ 12
11/ 12
12/ 12
1
/ 12
分所信息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盛荟横街2号盖下104/105/106电话:13600450093 赵先生
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7号辽宁有
色大厦13楼。电话:400-013-9878
天津东方(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管庄路150号院1号楼
0108号。电活:17812107363 雷律师
天津东方(唐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镇银水大厦23层
电话:18031578188 刘先生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26号澳尔诺
财富中心7层。电话:13953952287 李先生
天津东方(潍坊)律师事务所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高创街188号潍坊高新商务
A区5号楼13层。电话:15853686920 刘女士
天津东方(宁河)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汉公路9号时代商城3-8
电话:15002226655 于先生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滨海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周大福金融中心24层
电话:400-065-7885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盛荟横街2号盖下104/105/106电话:13600450093 赵先生
了解东方
东方资讯
专业文章||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迟延履行与诚信履约为视角的司法认定
附生效条件合同是商事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其原因就是合同订立一方,希望某种约定的条件出现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才接受合同的约束从而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明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八条至第一百六十条进一步规定,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不得为自身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或促成条件成就,应遵循诚信...
2026/04/01
东方曦光||解读基建领域三大核心问题——青年律师领航计划第二季第三期成功举办!
3月31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领航计划第二季第三期顺利举行,此次讲座围绕基建行业高频法律难题展开,赢得了律师们的一致好评。本次活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特邀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副主席、高级合伙人李鹏远律师主讲,聚焦基建领域三大核心实务问题深度解析,为现场行业从业者带来专业、落地的法律分享与风险指引。基建项目链条长、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投资权责划分、工程款结算、实际施工人权益...
2026/04/01
今日动态||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受邀参与经开区 “法制护航・和谐劳动” 现场法律咨询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理念,落实经开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要求,2026 年 3 月 31 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受邀参与由天津经开区政务办(法治护航增值服务窗口)主办、经开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协办的 “法治护航・和谐劳动” 现场法律咨询日活动,为辖区企业与职工提供面对面的公益法律服务。本次活动以 “法治护航零距离,和谐劳动在泰达” 为主题,在政务办二楼劳动保障...
20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