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卉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春卉律师,河西区人大代表,天津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会委员,河西区司法局律工委委员,天津市司法局干部处对外联络员
专业领域: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服务
张春卉律师始终秉持“以法为本、以人为本”的职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她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张律师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为每一个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社会责任方面,张春卉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曾多次参与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致力于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