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

职务: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疑难案件中心主任

专业领域: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股权、公司破产等

律师介绍:
陈豪律师,原天津某法院商事庭、执行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现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法院一线从事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十多年,曾在西藏法院和上级法院挂职锻炼,审执结案件2000余件,另参审700余件,有丰富的一审、二审司法审判和执行经验;有个人主笔的微信公众号:法之律动。

主要业务范围为:着重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民商事二审、审判监督等领域;传统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与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与公司治理、公司破产、企业与企业家权益保护、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执行异议与复议等;并对刑民交叉,维护企业权益的行政诉讼有所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