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共法律事务部主任马雨辰律师、专职律师王志超律师共同走进天津生活广播直播间,参与到《法律与生活》节目直播中。
2024年,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与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节目将进行长期、深入的合作,东方律所将派出专业团队来为广大听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大家在生活中碰到的众多法律难题,无论是关于婚姻家庭、老人赡养、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或是交通事故等各个方面的问题都可通过节目直播通道与东方律师进行沟通,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本期节目中主持人以“法院传票”为切入点,邀请马雨辰律师从庭审的角度为广大听众普及法律知识、分享应诉技巧。
之后,王志超律师对传票展开介绍,传票主要包含:案号、案由、被传唤人、工作单位及住址、传唤事由(开庭审理)、应到时间及处所、注意事项、办案部门、审判人员及电话、法院地址及签发时间。
接着,王志超律师详细解释了传票的送达程序。他强调,传票的送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一般来说,传票可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进行。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此外,王志超律师还提醒大家,如果当事人未按时收到传票,应及时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重新送达。
此外,王志超律师为广大听众详细讲述了收到传票后不参加庭审,需要承担的后果:一旦传票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就有义务按照传票上的要求参加诉讼活动。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会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诉讼,法院有权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在节目的最后阶段,王志超律师再次强调了传票知识对于每一位市民的重要性。最后,王志超律师总结道: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争议,维护公平正义,因此面对法律程序时保持尊重和积极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理解并遵守法律规定,充分准备,积极应对,通常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东方律师永远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如有需要,随时联系我们。
本次电台科普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让广大市民对传票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法律与生活》节目,东方律所连接了律师和需要帮助的市民,接下来,双方还将继续合作,希望通过东方律所和天津生活广播的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新形式,更有效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此全体听众能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