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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律所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律所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水平。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2026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暨两委会成立大会在律所大会议室隆重召开。总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华及东方沈阳分所部分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首先明确本次会议旨在通过完善合伙人会议及两委会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治理机制,推动律所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全体合伙人及律所同仁搭建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大会先由管委会主任李新华书记解读管委会、监委会设立背景及三项制度草案核心要点,明确权责与运行机制,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后,全票表决通过该三项制度,确立律所治理制度遵循。
随后按规范流程完成选举,经提名介绍、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管委会、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随后完成内部分工,明晰管理、监督核心职责。最后,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新当选委员签署《履职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履职尽责。
以下为部分会议合影,合伙人4人请假,会后本次因故未能到场的合伙人均以书面形式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一致表决同意,确认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签署仪式后,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华发表讲话,对本次大会的圆满召开及新当选的两委会成员表示祝贺,肯定了本次会议对律所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对律所未来发展提出期望与要求:希望两委会成员牢记职责使命,加强沟通协作,以制度为抓手,推动律所管理精细化、业务专业化、发展品牌化;全体合伙人凝心聚力、携手并进,共同将律所打造成区域内有影响力、有专业度的精品律所。


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团队正式组建到位,为律所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律所将以本次大会为新起点,在管委会的统筹管理、监委会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合伙人会议的决策作用,凝聚全体同仁的智慧与力量,深耕专业、勇于创新,以更规范的管理、更优质的服务,书写律所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