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六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由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何声远律师、侯明会律师代理的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件成功入选,体现了本所在知识产权及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实务深度,也为知识产权日的法治宣传提供了鲜活案例。
本案中,原告系天津本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餐饮品牌。被告某网络账号发布视频,恶意散布“食品安全问题”相关不实言论,严重误导消费者认知,对原告商业信誉及市场评价造成不良影响。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代理团队经深入研判,认为该行为背后具有明显的商业诋毁动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了企业的商誉权这一重要的知识产权相关权益。
鉴于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链条交织,案件历经五次开庭审理。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多次变换陈述立场,试图以“消费者评价”“流量行为”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代理律师团队围绕“虚假陈述认定”“商业诋毁构成要件”及“网络传播影响力”等核心问题,系统构建论证逻辑,充分论证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损害后果,体现了知识产权案件中对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高标准要求。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在相关平台显著位置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履行判决义务,公开发布道歉声明,有效恢复了企业商誉。本案不仅实现了对权利人的有效救济,也体现了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支撑。
本案的入选,既是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对世界知识产权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竞争”理念的生动诠释。案件再次表明:网络传播并非法外之地,恶意造谣与商业诋毁必将承担法律责任。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以专业与责任助力企业构建良性竞争环境,为营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